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情况属实。经核实天津鸿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招投标签订了《天津市非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7.81元/月.平方米。水城鸿嘉广场项目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无任何违法之处。备案地在天津市住建委,天津鸿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天津鸿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所签《天津市非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法有效。您反映的物业费高问题我街道领导已知悉,也给开发商提出过意见和建议(停掉能耗供应,减除能耗费用由商户自行解决供暖和制冷问题),由于鸿嘉广场商户组成情况复杂,且商户所处位置不同统一意见比较困难。故所提意见地产还在和部分商户洽谈中。后期黄庄街道也将高度重视持续督促地产抓紧时间与商户沟通解决此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黄庄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26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于您反映的物业费问题,经查是由开发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定位确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物业企业根据开发建设单位提出的标准与要求,依照质价相符原则进行费用测算,确定了该小区物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开发企业通过招标程序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在市住建委(原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如需调整物业费收费标准,建议向属地政府申请成立业主大会,待业主大会成立后,重新制定小区的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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