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25-12-25

标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继承问题

领导您好,我是一名现役军人,侯家营镇老宋庄人。今年初家里唯一老人过世。包括我在内几个继承人签订协议,同意将老人生前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份额转让给我。现在继承人协议需要到法院判决效力。法院法官需要我出具村集体关于股权继承的证明一份。村镇两级一直未给办理,请领导帮助解决。

继承依据:天津《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五点第六条.

出具证明依据: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具体管理股权继承细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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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26-01-0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转至侯家营镇政府核实处理。

据侯家营镇政府反馈: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镇政府协调,老宋庄村村委会可为您开具股权继承相关证明。

侯家营镇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进行联系和解答,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侯家营镇政府,联系电话:2283201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蓟州区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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