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购买地下车库后被限制进出地下车库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天津市武清区黄庄街道瞰湖花苑小区业主,我们社区前期物业费是3.71元/平/月,一年就是七千元,已经远远高出2025年天津市物业费最高标准1.44元/平/月,我认为收费不合理且之前让物业工作人员提供相关物业费明细,他们也未能提供。在如此高昂的物业费下还额外收取120元/月的车辆管理费,在此之前我已经购买了地下车库使用权,不交车辆管理费物业就限制我车进入地下车库,由于未能停进地下车库被迫停小区外道路两侧被交警违章处罚,后续与物业交涉无果。在此我想投诉北京鸿坤瑞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投诉一,当时签署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第十一条 停车费中的第四条,停车场车位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业主应缴纳车库车位费未填列金额,默认不缴纳。但却由于不交车辆管理费就限制进出地下车库属于违法行为。
投诉二,物业费收费及使用明细未公示且收费标准远高于天津市物业收费最高标准指导价1.44元/平/月;
投诉三,购买时销售人员许诺是购买产权车位 但最终签订的是车辆使用权合同,是否构成欺诈消费者;
投诉四,之前刚搬进来的时候被迫缴纳车辆管理费时,向物业索要发票,物业未给开具发票,请审查他们税务申报缴纳是否合规问题。
诉求:
一、要求物业在系统中恢复我车出入地下车库权限;
二、要求物业提供相关物业收费及使用明细并公示并请求相关监管部门审查其物业费收费的合理性;
三、要求物业收取的每项费用提供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