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25-12-19

标题:举报天津大通源德违规将53号楼用作办公场地

被举报单位:天津大通源德置业有限公司

举报事项:天津大通源德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都市绿洲花园项目53 号楼二楼(规划为住宅)被开发商违规用作办公场所,未办理消防手续,存在重大消防隐患。

详情参见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6-01-1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待。

 

武清区

2025年12月29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委于2025年12月25日通过电子邮箱收到您们提交的落款日期为2025年12月25日的《关于要求依法查处都市绿洲花园小区53号楼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的履职申请函》。《履职申请函》反映天津大通源德置业有限公司擅自改变建筑用途,要求我单位履行监管职责,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并责令其恢复原规划用途。

我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依法进行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回复如下:

我委根据您反映的违法行为线索,询问约谈天津大通源德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并进行现场查勘。查明:您们所反映的都市绿洲花园小区53号楼房屋所有人为天津大通源德置业有限公司,目前没有对外出租情况。房屋西侧有一处房屋作为该公司临时售楼处使用,二楼部分房屋作为办公用房使用。装修过程中没有主体或承重结构变动情况。其余房屋为毛坯状态,未有使用情况。您反映的开发商将53号楼二层房屋改造为自身办公场所一事,不属于将部分居住房屋改为生产、餐饮、娱乐、洗浴等经营活动情形。

因此,根据我委法定职责,结合您所举报申请查处的事项,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针对您们在举报信反映的违法行为线索,经过我委依法核查,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您所申请查处的违法行为。故,我委依法决定不予立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6年1月19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