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彭** 提问时间:2025-12-16

标题:关于住建委同对中骏云景台小区管理权的回复的几点疑问

对技泊(天津)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小区中骏云景台地库资质的几点质疑 现状说明: 1、中骏云景台为人车分流小区,小区内地面部分未规划停车位,地下车库是业主当前唯一的停车场所。2、地库与居民楼电梯直连,车库内包含小区的供暖,给排水等设施等。 3、购房时业主通过附赠或单独购买获得了车位使用权。4、当前小区物业公司是融创物业。疑问:1、中骏云景台地库是否属干小区的配套设施,请相关部门给与书面明确说明。2、中骏云景台地库与地面是否同属一个物业管理区域,请相关部门给与书面明确说明。3、对《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强制性规定在本小区的适用性说明。4、技泊公司在云景台的运营,是属于盈利性质,还是物业管理性质,请予以书面明确说明。5、技泊公司在管理的过程中是否利用了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请予以书面明确说明。6、即使开发商是地库的产权人,请问开发商是否应该服从统一的物业管理?7、我们交的是车位管理费,而非车位租赁费用,这个费用应该交给谁?诉求:作为物业管理的直接职能部门,对相关法律的研究比我们人民理解的深刻透彻,希望住建委的同志对上诉疑问做出正面解答,不要只说“产权人决定地库管理权”,拿出详实的法律依据对人民的疑问做出回应,不要让人民办事跑断腿,体现咱们政府执政为民,公正执法的公信力。

你们回复要负责任,这些记录后续会继续向巡视组,扫黑组提供

反 馈

回复部门: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6-01-06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5年12月24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项目于2025年1月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经业主表决通过,业主大会与融创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费价格、服务内容等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合同中不包含地下车库管理事项。

融创物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小区公共部位提供服务,对地下消防泵房、二次供水、配电室及消控室等公共设施设备履行巡查、维护、保养等相关职责。不存在同一物业管理区域由不同物业公司管理情况。

该向规划部门核实,该项目地下车库产权人为开发建设单位天津骏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问题由产权人决定。

您所反映的与技泊(天津)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地下车库管理方式、价格及合同条款等问题属于民事合同中各方主体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事项,并非区住房建设委行政法定职权。建议业主通过沟通、协商等方式与相关合同主体确定合同条款,或依据业主与产权人签订的合同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主张权利。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住房建设委

2026年1月6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