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吕** 提问时间:2025-12-16

标题:投诉武清区敖东村二区48号居民建设的光伏设施违建

武清区敖东村二区48号居民建设的光伏设施超出其宅基地使用面积,涉及违建。此项目在2024年建设,向区级审批部门进行了备案,2024年6月向国家电网进行了并网发电。从前期可行性审批到最后项目验收成功并网发电,相关政府监管部门管理不到位,相关责任人员严重失职,给项目建设“一路开绿灯”,促成违法光伏建筑成功并网发电,此违建设施严重影响我的生活,请政府相关部门尽快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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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5-12-2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所说的光伏项目是天津清*新能源有限公司租用敖东村二区48号居民房屋于2024年建设的,并向区级审批部门进行了备案,2024年6月向国家电网进行了并网发电。您反映的建设超出宅基地范围问题,镇政府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调查,敬请市民耐心等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石各庄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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