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25-12-12

标题:关于企业环保绩效提级问题

企业若涉气工序仅有写真机、UV平板机及UV卷材机,且使用原辅材料为低挥发性UV油墨,请问是否需要参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文件中“印刷”行业开展环保绩效提级工作,或者企业是否需要归入重点行业(包装印刷)管理?此问题望市生态环境局相关管理部门回复,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25-12-1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大气处工作人员已向您解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相关政策。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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