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于2025年7月份病故,69岁,生前在医院工作。请问事业单位抚恤金如何计算?我在网上查阅相关资料,说是生前基本退休金乘以20个月?这个基本退休金是指什么?增资部分是否计算在内?有没有相关政策文件?望领导给予准确答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分别电话联系市民,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规定,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退休费,退休人员病故的计发标准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退休费。并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调整的基本养老金进行解释,基本养老金和基本离退休费不是同一概念,且国家并未明确基本养老金与基本离退休费的对照关系,每年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能作为基本离退休费计算为抚恤金基数。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分别电话联系市民,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规定,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退休费,退休人员病故的计发标准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退休费。并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调整的基本养老金进行解释,基本养老金和基本离退休费不是同一概念,且国家并未明确基本养老金与基本离退休费的对照关系,每年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能作为基本离退休费计算为抚恤金基数。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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