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5-12-03

标题:固定污染源硫化氢的监测频次和数据报出

在进行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时,开展固定污染源的硫化氢监测,

1、间隔时间:按照HJ1338-2024 7.1.1要求,是在1小时内等时间间隔采集3-4个样品,但是按照HJ905-2017 4.4.1的要求,是连续排放污染源间隔不小于4小时,采集不少于3个样品,我们按HJ1338执行可以吗?

2、数据报出:是应该报出最大值还是应该报出平均值?

3、苯乙烯的监测是不是也要按HJ905执行?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25-12-0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该问题涉及HJ1338和HJ905的标准解释问题,建议您向标准发布或编制单位进行咨询。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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