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占用消防通道,封死消防平台
本人系寄湖苑业主,现就边户住户长期违规占用消防平台、物业及消防部门不作为一事投诉如下:
一、边户住户的违规行为及法律依据
1. 堵塞消防通道,危及公共安全:该住户在消防通道对应的消防平台堆放私人物品、封死窗户,直接堵塞了应急疏散通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其行为已违反消防法规,一旦发生火情,将严重阻碍人员逃生与消防救援,威胁整栋楼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2. 侵占公摊面积,损害业主权益:消防平台属于建筑物共有部分(公摊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权利,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该住户私自占用公摊区域的行为,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共有权。
3. 污染居住环境,影响生活质量:夏季高温时,堆放物品滋生异味,扩散至公共区域,严重破坏了周边业主的居住环境,违背了《民法典》规定的相邻权义务。
二、物业与消防部门的不作为问题
小区物业未履行《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义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规行为未制止、未向主管部门报告;辖区消防部门也未按《消防法》第五十三条要求,对小区消防通道的合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双方不作为进一步纵容了违规行为。
现请求相关部门:
1. 责令边户住户立即清理2、 消防部门依法对该违规行为查处3、督促物业履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