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对于中海物业拒不公开物业费使用明细的相关事宜
对于中海左岸澜庭小区物业拒不公开物业费使用明细,本人多次投诉,但仍无结果。
今天电话号码为02228300926,自称为李性的人员回电话(通话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10点05分),说援引天津市相关规定,物业有权利不公开物业费使用明细。
如果有该相关规定,请问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天津市无相关规定,请追究电话李性人员冒充国家公职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另外对于物业公开公共区域收入的问题,当本人提问该李性人员,物业应该将该费用收入情况公开到何种程度时,该人员推诿扯皮,说这事情他管不了。请问天津市对于小区公共区域收入应该公开的程度是否有相关规定,是否应该公共区域收入的具体明细。据本人了解,天津市很多小区都公开了十分详细的收入支出情况,包括所签合同。 但是本小区物业只是公开极其笼统的情况。 政府应该是维护老百姓的权益,不应该是只维护物业的权益 。如果对于公开物业费使用明细天津市有规定,可以不公开(是否合法待定),而对于公开公共区域收入无详细规定,这合理吗? 另外对于该公职人员对接老百姓的工作方式,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懒政怠政问题,请政府明察。本人有录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