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25-11-24

标题:关于静海区静海新湖广场未返还业主租金的事宜

2017年在静海区义乌北方国际商品城购买商铺1套,且已交清全部房款。按照购房合同条款约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应返还业主租金,截至目前已长达1150天时间,期间多次对接静海区管委会和商品城工作人员无果,目前仍未收到租金返还,且无解决方案,请政府领导解决此事。

反 馈

回复部门: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5-12-15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5年12月2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静海镇政府已与新湖公司沟通,新湖公司表示对于2017年到2022年的租金问题,相关合同已明确规定商铺2017年至2022年由运营公司实行五年统一运营管理,并自愿放弃所认购物业在托管期内的所有收益权。由于2022年9月30日以后没有运营商接手运营,所以不涉及租金支付问题。现阶段新湖公司正在深入调研与精准对接,已经与多家在行业内有影响力、有经验的短视频企业进行了初步沟通,同时,新能源汽车新后市场、药材市场、培训学校等项目也在积极进行对接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静海镇政府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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