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电瓶车紧靠燃气干管停放且物业不作为
龙都花园(南园)南区存在电动车长期停放在楼门口的燃气干管旁的情况,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最初出于自身安全考虑,曾在燃气干管上方张贴了“请勿停车”告示,但两次均被物业强行撕下,说公共区域,个人无权张贴此类告示。本人及家属当时向物业说明:并非要侵占公共区域或其他个人目的,纯粹是出于安全考虑,但第一次与物业沟通未果。
11月23日,再次与物业当面沟通,结果物业一直强调该电动车无电瓶,不存在安全问题。
个人认为:
1.电动车长期停靠于此并不能保证每次都处于无电池状态,且电动车每次停放均用车衣覆盖,根本不能发现是否有电池。因此仍然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2.物业管理人员不作为,在张贴“请勿停车”安全告示后,不知出于何种原因,不但为过错方讲话,还讲向上级哪里反映都随便。作为一名党员(此人佩戴党徽)的物管人员出此言,使我们普通百姓感觉非常无助。
希望求助:
尽快消除火灾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