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姜** 提问时间:2025-11-17

标题:东丽区机动车维修质量监督事宜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质量监督和管理,采用定期检查、随机抽样检测检验的方法,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维修质量进行监督。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机动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单位,对机动车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请问东丽区交通运输管理局相关部门是如何,对机动车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具体是什么工作内容,多久抽查一次机动车维修单位。

反 馈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25-11-2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运管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并针对您的问题作出如下解答:(1)质量管理方面:检查维修合同规范、竣工质量检验制度、质量保证期执行情况,核查配件采购登记台账。(2)服务质量:调取客户投诉处理记录,核查纠纷解决时效;对企业提出要求,要求企业提高维修质量,按照标准规范维修车辆;若出现的维修质量纠纷,要求企业积极的配合客户解决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解决现有的问题。 (3)运管局会不定期去企业进行检查。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运管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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