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委、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经了解,物业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已在物业服务中心现场公示,您可前往查阅。关于您咨询的费用支出明细事宜,经查该项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采用包干制收费模式。依据相关规定,实行包干制的物业服务项目,目前暂无明确公示费用支出明细的要求。
接到您反映问题工单后,东丽区市场监管局向为您提供物业服务的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进行了调查。 经查,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与开发建设单位于2019年2月19日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5层多层住宅1.73元/月平方米;7层中高层住宅1.84元/月平方米;10层高层住宅1.87元/月平方米。但并未明示该费用为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5〕541号)中的《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所称的应该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前期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检查人员就相关问题已向区住建委发函,目前尚未收到回复,因此以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当事人涉嫌价格违法。 鉴于融澜景苑小区前期物业合同已在市住建委备案,且前期物业合同经过业主书面确认后已具备法律效力,您的诉求需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规范、法院诉讼或成立业主委员会签订新的物业合同等途径来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