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咨询燃气软管是否公示价格和公开采购价格。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该件公开发布)规定,供气企业设施产权分界点以后至用气器具前,为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所提供的延伸服务等,应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允许收取合理费用,实行明码标价。如您方便,请您提供为您供气的企业名称,或购买燃气软管的途径、地点等详细信息,我委将会同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对接。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市市场监管委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