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致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诉信
市国资委:
本人是天房集团开发“盛庭名景”项目的业主。我于2021年基于开发商明确的 “地下车位只售不租” 承诺,以总价约20万元购买了该项目两个地下车位。该承诺是我做出购买决策的核心前提,已构成双方约定的关键内容。
然而,自2025年10月起,天房集团在未征得我们已购车位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推翻承诺,开放车位对外出租。这一行为直接导致我们私有产权的价值贬损,构成对业主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我此次向贵委投诉,核心是希望作为天房集团出资人和监管单位的贵委,能够关注此事所反映的更深层次问题:
一、国企失信,损害的是国有资产的核心价值——公信力。
天房集团出尔反尔的行为,已违背《民法典》的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国有企业,其行为不仅代表企业自身,更影响着整个天津国企队伍的社会形象。这种为短期利益牺牲长期信誉的做法,实质上是在消耗和损害“国有品牌”这一最宝贵的无形资产。
二、内部治理缺失,暴露合规风险。
天房集团能够轻易作出并单方面推翻重大销售承诺,反映出其在内部合规管理与合同履行监督上存在严重漏洞。作为国有资产的管理者,防范此类因内部管理失序导致的经营风险与声誉风险,正是贵委监管职责的重要范畴。
鉴于开发商与业主之间已缺乏平等协商的信任基础,我们恳请贵委能够亲自出面,搭建一个公正的沟通平台。
据此,我的核心诉求如下:
恳请贵委直接介入并主导协调:请求贵委不再将此事简单转由天房集团自行处理。我们恳请由贵委相关处室直接搭建沟通平台,召集天房集团相关负责人与我们业主代表进行面对面协商,监督其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如经济补偿、车位回购或提供其他等价权益等)。
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责令纠正:督促天房集团立即停止侵害已购车位业主权益的行为,并要求其从维护国企形象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主动、诚恳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督促加强内部管理:建议贵委要求天房集团就此事件进行内部审查与问责,完善公司治理与合规风控体系,杜绝此类有损国企形象的事件再次发生。
我们相信,唯有贵委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者的高度出发进行干预,才能有效督促天房集团正视问题、承担责任。我们持有包括微信聊天记录、录音等在内的完整证据链,证明“只售不租”承诺的存在,并愿意配合贵委的调查
恳请贵委能体谅普通市民的困境,亲自督导,有效协调,帮助我们维护合法权益,也共同守护好国有企业的金字招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