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规培医生培训期间待遇问题及政策解答
我想咨询天津医师规培期间待遇问题。《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
训制度的指导意见 》国卫科教发[2013]56号文件中第十二条,人员
管理与待遇中提到:“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
)、工资关系不变”这条政策我市是如何解读并落实的?我2014年本
科毕业入职本市国有企业医院,2015年10月-2018年9月在本市参加规
培,规培前我的岗位工资为1610元/月,规培期间通过了执业医师考
试,2017年1月1日被委派单位聘用为医师职务,委派单位医师职务对
应的岗位工资为1860元/月,而培训期间实际发放的岗位工资为1000
元/月。问题1:“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
工资关系不变”这条政策应如何理解,我市具体是如何解读并落实的
?2.我有两种理解,第一种理解是规培期间岗位工资随职称晋升变动
,委派单位在聘用本人医师职务前,按照岗位工资1610/月发放,聘
用医师职务后按照1860/月发放;第二种理解是规培期间岗位工资不
随职称晋升变动,即规培3年期间岗位工资均为1610/月,请问哪种理
解正确?如果都不正确,请给予正确解答。本人电子邮箱为
745747741@qq.com,烦请将解答结果发至电子邮箱,盼回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