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致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投诉信
市住建委:
我于2021年购买了由天房国企开发商开发的璟悦府盛庭名景项目下的两个地下车位,购买时开发商的核心承诺是“地下车位只售不租”。该承诺是促成我以每个车位约10万元的价格购买两个车位的关键前提,已构成双方约定的事实基础。然而,自2025年10月起,开发商在未与已购车位业主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推翻承诺,对地下车位进行出租。此举直接违背了最初的销售约定,导致车位价值贬损,严重侵害了我们的财产权益。
开发商违反“地下车位只售不租”的销售承诺,擅自对外开放出租车位,严重损害已购车位业主的合法权益,且作为国企涉嫌违规经营。
天房作为国有企业,本应恪守诚信,成为守法经营的典范。其出尔反尔的行为,不仅辜负了业主的信任,也损害了国有企业的公众形象。本人曾就此事投诉,但得到的回复未能直面“开发商能否违背承诺出租”这一核心问题,未能有效约束开发商的违约行为,而且政府部门没有出面沟通。
法规依据:开发商的行为涉嫌违反《民法典》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其具体的销售承诺应被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根据《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配建停车场的监督管理。对于开发商在停车场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行为,住建部门负有监管责任。
我的诉求:立案调查:请求贵委对天房国企开发商违反销售承诺、擅自改变车位使用方式的行为进行立案核查。
行政协调:督促开发商与已购车位业主进行协商,要求其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履行监管职责:希望贵委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纠正开发商的违规行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和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
本人持有与销售人员沟通的微信聊天记录、录音等相关证据,可随时提交以供核查。恳请贵委高度重视此事,依法履责,督促国企开发商纠正其不当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