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姜** 提问时间:2025-10-28

标题:金桥街区域用热条例宣传活动事宜

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四条 供热单位应当定期对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证供热安全运行。供热单位应当制定事故抢修与应急处理预案。

供热单位应当向社会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报修电话,为用热户提供方便,及时处理用热户反映的供热问题。

请问隶属金桥街道区域的用热小区都进行过办事流程宣传活动。是什么形势的宣传途径。请问具体是什么时间进行过。请相关部门核实告知,感谢。

反 馈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25-11-0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城管委、金桥街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经核实,您想咨询金桥街道关于供热信息公示问题,属地供热企业已对外公示,主要以下几方面:1、供热站5月份在各社区楼栋提前张贴25-26年度供热缴费优惠及供热注意事项通知;2、企业公众服务号,根据供热时间进度会发送各类供热信息通知;3、打压试水类通知会在试水前3日进行楼道张贴通知;4、收费营业大厅有各类服务公示。

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关于您咨询供热服务公示内容、收费标准、供热服务热线电话等问题,已电话告知您。您表示您居住的小区楼道口未看到供热2025-26年缴费通知,但在其它小区逐楼门查看发现缴费通知单保存率80%。其他小区保存相对完整,但您居住小区只看到一张通知,怀疑属地供热部门尚未全部张贴。工作人员告知您新一年度缴费通知是2025年5月进行张贴的,时间较长有可能被清理了。东丽区城管委将督促属地供热站将工作做细,给您带来不便,请您理解。

经与社区核实,“供热用热”原件由供热部门提供,一张纸质文件。对于您反映的网格员宣传没有全面落实到位的情况,已与相关社区沟通,社区表示社区网格员宣传便民服务信息不局限于社区微信群、公众号,同时结合线下宣传,入户走访,确保宣传落实到位。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城管委、东丽区金桥街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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