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含油金属屑是否作为危险废物处理问题
尊敬的领导您好!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金属制品机械加工行业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以及使用切削油或者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属于危险废物的含油金属屑”。这段描述“属于危险废物的”作为含油金属屑的定语,是否意味着上述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油金属屑并不都是危险废物?判定标准按照《GB 5085.6-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第4.2条款和附录B吗?我看到《舟山市机械加工行业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指南(试行)》是这样判定,但好像大部分地区都是判定为含油金属屑是危废。请问我市是如何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