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空调外机噪音作为常见社会生活噪音,为什么无法监管
静海区政府同志:
上次我投诉了小区邻居空调噪音扰民的问题,区环保局回答说,我国尚未制定专门针对居民住宅空调外机噪音的监测标准。故无法对其噪音值进行监测。这让我很难接受!
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居民住宅区的家庭空调外机噪音,是社会生活噪音中常见的类型,属一类功能区噪音,适用标准为:昼间噪声限值55分贝,夜间噪声限值45分贝。即相当于两人说话的声音。超过了这个分贝值,就视为违反了上述强制性标准。构成违法!
那么,作为贯彻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的区环保局和区公安部门,在处理该类案件时,却都说对此束手无策,环保局声称无测量其是否超过了噪声限值,公安部门甚至无法判断被投诉者是否构成违法!只说让我找其他办法去解决。既然什么都干不了,请问:声环境质量标准,这个强制性法规如何贯彻执行?这个法规岂不成了废纸一张?
相关部门唯一能做的就是踢皮球,推诱扯皮,要么把投诉者推向法院,要么让投诉者自行协商。甚至还加剧了投诉者和被投诉者之间的矛盾。如果这类噪音扰民事件都让百姓自己解决,而相关监管部门什么也干不了什么也管不了,那国家赋予你们的监管社会生活噪音的法定职责在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