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的疑问
您好,我83年出生,是天津市武清区豆张庄镇北双庙村人。2002年上大专时户口就地农转非,户口还在北双庙村。2013年我儿子跟随我的户口也落户在北双庙村。2015年因为孩子上学,我和我儿子的户口迁到天津市河北区。2025年10月11日我和我儿子的户口又迁回北双庙村。目前我在北双庙村仍有承包地,我儿子没有地。在农业农村部政务通小程序中,无法查到我和我儿子的成员信息。按照5月1号颁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一条:户籍在或者曾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居民,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我和我儿子的情况应当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请问我现在应该如何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