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中国博后基金会与天津市联合资助(特别资助)经费拨付
2025年8月29日获批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天津联合特别资助项目,资助标准为18万元人民币/人。
按照人社局“《2025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天津市联合资助(特别资助)资助指南》解读问答”公开信息:资助经费独立于设站单位给予博士后正常工资之外,由设站单位以生活补贴的形式按月向获选博士后人员发放。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的资助经费由天津市人社局分两年拨付至博士后设站单位,由各设站单位从获选人员完成办理进站手续并报到起按月计发,核发 24 个月。
但是:现单位人事处反馈,天津市不发放18万奖励,只给资助名号!让我们这些博后等2026年天津市博士后创新岗位申报通知,申报后再发放。但据我们统计,很多博后都已经出站了,天津市创新岗位补贴也未补齐。熬到最后,只拿到空名,并且严重阻碍我们博士后申请《中国博士后特别资助》的机会。
我想咨询,本人未来不计划申报天津市博士后创新岗位,人社局是否在入选当年,按时发放在《资助指南》内所承诺的从入站时间起按月发放的18万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