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网友:
您好!
您于10月13日在政民零距离网站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年度自评价报告没有统一的模版,经与您沟通,报告内容围绕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内容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三方面进行编写。
2、年度自评价报告,低碳处每年年底向各项目承担单位下发通知,请各单位提交,目前还没有通知要求。
3、年度自评价报告不需要补交,项目结项时,按照结项材料上传要求,一并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上提交即可。
以上答复已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并得到您的认可,若还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党馨,联系电话:58832853。
感谢您对天津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