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25-10-09

标题:新市民落户,入学问题相关政策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将于2025年11月入职某国有企业的一份技术工作,注册地在河西区西南福润中心1号楼,薪资1.5倍2024年度年平均工资,社保在河西区缴纳,高级工程师,符合海河人才引进落户条件。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升城市服务保障水平促进新市民安居乐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5〕3号”第三条内容“优化公共服务,解决新市民落户、入学等问题”的相关政策,我的孩子目前在读小学六年级,我要如何给孩子办理转学?何时能够转学?恳请给予指导与帮助,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25-10-1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教育局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具体情况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解释说明了您咨询的转学政策。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

2025年10月13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