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新市民落户,入学问题相关政策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将于2025年11月入职某国有企业的一份技术工作,注册地在河西区西南福润中心1号楼,薪资1.5倍2024年度年平均工资,社保在河西区缴纳,高级工程师,符合海河人才引进落户条件。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升城市服务保障水平促进新市民安居乐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5〕3号”第三条内容“优化公共服务,解决新市民落户、入学等问题”的相关政策,我的孩子目前在读小学六年级,我要如何给孩子办理转学?何时能够转学?恳请给予指导与帮助,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