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村里整体开发受到不公平待遇
尊敬的事务局领导:
我是上述村村民,九三年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九七年因部队需要转改士官,零四年去出现役回原籍,零九年村里整体开发时以本人是非农业户口为由不享受待遇,十几年来向各级主管部门反应问题,都是推诿扯皮迟迟不解决,本人在村里有固定的户口,合法的住房,现在就连基本的搬迁租房费都迟迟不给予发放,只是因为当兵转的非农业这个不算借口的理由吗?是不是当兵有罪呀?低人一等吗?
在次我想咨询一下,是不是有相关政策规定,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