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孟** 提问时间:2025-09-15

标题:怡心里小区仍未有效公示物业信息

1.物业应依法公示哪些信息,是否是长期公示。

2.物业门口的公示栏是否是唯一合法的公示渠道。

3.怡心里小区长期不公示是否有监管措施。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25-09-2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金桥街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物业应该公示物业收费标准,服务标准,物业公司管理者信息,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等相关内容,部分内容是需要长期公示,若公示内容有变化随时更新。物业门口的公示栏不是唯一的公示渠道。物业表示市民反映的公示问题,物业已在小区公示栏张贴过了,但被人为破坏撕毁了,街道已督促物业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有恶意破坏的人员及时制止。目前物业办公处都张贴有相关内容。市民若想查看相关内容,也可以去物业办公处查看,同时街道也会督促物业重新在公示栏张贴相关信息,预计在10月初完成。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金桥街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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