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情况部分属实。我所社区民警立即与物业公司及所属居委会见面,就小区遛狗不牵绳,大狗到处蹿问题共同商讨对策。派出所同物业公司及所属居委会共同向社区业主宣传养犬知识并发放宣传单。物业公司表示已经加强巡逻、定点投放祛味喷雾。针对当事人反映物业公司不作为一事,社区民警也对其进行解释,当事人表示认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公安武清分局
2025年9月23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业主的问题,社区积极与物业和辖区派出所对接,形成多方治理合力:一、强调物业服务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业主正常权益。物业表示也曾多次对养狗业主进行劝导,但是不见效果。社区要求物业加强安保的巡逻和监控巡查,对不文明行为及时劝导,拍照留存证据;二、强化社区文明引导功能,加强文明养犬宣传。通过小区业主群、公告栏、网格群等多种途径,发送不文明养犬的危害和案例,号召业主文明养犬;三、明确派出所对于犬只管理的主体责任。通过与辖区民警对接,民警同志表示不管是工作人员还是业主,遇到不文明养犬行为可以进行劝阻,拍照留存证据,但是要避免产生直接冲突,如果对方不配合可以直接报警处理,由辖区民警来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和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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