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境外证书CFA对应国内职称政策问题
目前,天津市境外证书CFA 对应国内职称文件《天津市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2023年版)》,适用范围仅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各片区及其联动创新区、联动创新示范基地、创新实践基地。请问,该目录2025年是否有政策更新计划?适用范围是否考虑全天津市?9月15日北京已经发布了《北京市国际职业资格认可目录(2025年版)》,明确符合条件的CFA 持证人可申请对应北京市副高级职称,并获得工作与居留许可等便利化服务和政策支持,天津市是否也有为留住专业技能人才的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