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安装个人家充装物业不配合开具证明
今年购买电车后,在安装充电桩过程中需要到物业办理允许施工证明,朗钜物业告知小区地库存在安全问题,不配合开具施工证明。目前小区内地库已安装几十台个人充电桩,均在正常使用,咨询国家电网表示可以受理安装。朗钜物业在没有明确原因的情况下不配合业主开具证明,严重侵犯了业主享有的权利。本人已在小区地库租有固定车位,符合安装条件。如地库存在安全问题希望相关部门督促物业进行整改,保障业主权利,如无相关问题希望相关部门尽快督促物业为业主开具施工证明,解决局面困难,目前国家大力支持个人安装充电桩,经了解天津最高法等部门明确支持业主享有安装充电桩权利,各区也在积极解决局面充电难题。希望东丽区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