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谁来鉴定生活噪音的排放量?
政府同志:
我是荣锦园小区业主,我家楼上业主将房屋出租,承租人现在一天24小时不间断的开着家里的三个大空调,室外机噪音挺大,多次和对方沟通后也没效果。每天都饱受噪音的困扰。
因为这个属于生活噪音,在公安的管辖范围内,我便反馈给派出所,并请求鉴定噪音的排放量,但公安说他们无法鉴定室外机噪音的排放量。让我找别的部门。
依据污染防治法第8条,环保局对本行政区域的噪声污染防治进行统一监督管理,负有综合协调的职责。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找哪个部门来协助公安进行该生活噪音的测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