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郭* 提问时间:2025-09-06

标题:沿楼道外侧的墙安装烟道是否违法?

该烟道为后期在外墙加建的金属结构,明显未与建筑主体同步设计施工。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改动建筑外立面需经规划部门批准,此烟道未履行该程序,属于违法构筑物。天津武清区类似案例中,私建外挂烟囱因未补办规划审批被强制拆除。

烟道安装涉及在外墙打孔固定,可能破坏建筑原有结构。根据《天津市城乡规划例》,此类行为需由原设计单位出具方案并报住建部门备案,否则城管部门可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责令拆除。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明确“专用烟道需与建筑主体同步设计施工”,该外置烟道属于后期违规增设。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居民住宅楼内无专用烟道的餐饮项目应被关闭,环保部门可处1万-10万元罚款烟道紧贴居民楼窗户,水平间距不足9米(天津地方标准DB12/644-2016要求油烟排放口与居民住宅水平间距29米),即使安装净化设备也不符合环保要求。要求环保部门进行油烟浓度检测。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25-10-1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目前正在核查处理过程中,我们将继续跟进该问题,请您持续关注。 感谢您的来信!

 

河西区

2025年9月1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城管委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具体情况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感谢您的来信。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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