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范** 提问时间:2025-09-01

标题:投诉集美雍阳地下室渗水问题

20年购买雍鑫集美雍阳项目,购买地下室23-5(金额约8.1万元无发票)。25年8月25日下午接到物业电话,称有人向物业反映23-5地下室门口楼道内有积水。当日19时本人连同物业人员一同前往查看,地下室内存有1CM以上积水,且地下室杂物已经泡发并长有绿毛(留有视频)。8月26日上午物业对地下室泡发物品进行清理并清除积水,集美工程方通过地下室离地面约20墙体打眼的方式进行临时修复,并注入一桶所谓的胶。 28日清晨,地下室再次出现1CM以上积水,工程方称又进行了二次修复,但物业方没有进行再次修复的登记。30日去物业处与售楼处了解情况,未得到明确回复,至今不知地下室墙体渗水原因及下一步的具体修复方案。9月1日接到售楼处电话称:工程方回复是否修好不清楚 ,需要看天气情况。本人认为,渗水需要找到原因有针对性的修复,而不是所谓的“撞大运”。出现渗水—维修—再次渗水—再维修—结果看天,回复太荒谬无法理解。雨季已过,本人认为是否渗水已无法检验,且对以后的使用性及耐久性都未知,不知道下一个雨季会是什么情况。工程方作为当地国企回复及其不负责任。9月1日15时拨打12345反映该问题(已受理)。现想通过官网再次反映,老百姓买房是用来居住使用,不是用来让开发商试着修修补补(且修复只是墙体打眼注胶,并未找到根本原因)。本人诉求,要求退还地下室开发商全额退还地下室款项。希望政府尽早调查,回复为盼!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5-09-2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待。

 

武清区

2025年9月9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天津雍鑫物业有限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经查,您的问题基本属实。您于2020年12月购买该地下室,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不低于5年。您的地下室漏水问题发生在保修期内(2025年12月前),首要责任主体是开发商,应由开发商负责免费维修并赔偿,物业公司负责公共区域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您家地下室可能有漏水的风险,及时的联系您开门查看,并对漏水问题及时联系施工方来维修,对此带来的不便,深感抱歉。

 

天津雍鑫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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