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非法备案内容与26号文冲突。监管局与住建委分别自查
物业合同违反住房价格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规定.
高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一、违法违规点如下:
依据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第二条第(六)款明确规定:
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
1.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 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
3. 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合同违规事实:
1. 违反普通住宅认定标准:
武清区市场监管局已确认都市绿洲花园 容积率1.0以下、单套面积186㎡以上,不符合普通住宅条件(见答复函)。
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六条(一)款约定物业费标准参照《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下称《指导标准》)执行,并注明“超一级部分详见附表四”。
冲突点:非普通住宅强制适用普通住宅指导价标准,违反26号文对普通住宅的限定性规定。
2. 涉嫌价格违法:
《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制定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商品价格。
物业公司将非普通住宅按普通住宅指导价收费(合同约定参照一级标准),超出政府定价范围,违反《价格法》。
3. 合同备案与实际执行矛盾:
合同在住建委备案时,未依据项目非普通住宅属性调整收费依据,导致备案内容与26号文冲突。市监管局自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