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武清区教师招聘递补问题,请求复议。
《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已明确“本次招聘全程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执行”。该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岗位空缺须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目前该岗位拟聘第一人选已在公示前书面放弃并缴纳违约金,岗位空缺且未进入公示环节,递补条件已具备。请武清区教育局依据上述公告及文件,在三个工作日内启动递补程序,并书面说明若不予递补所依据的具体条款及已报备情况,以保障招聘公开、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