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25-08-20

标题:投诉远洋亿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入住不合法,收费不合理

您好,我是东丽区华明镇香堡花园商业8-3业主,现投诉一下事件:

一 我于8月19号在贵单位打印了该物业公司的前期入驻的招投中标的备案记录发现,该公司未在住建部门备案招标和评标的文件,只有一份中标的备案文件,也就可以说明该物业是开发商直接选聘,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中56条规定,应该责令整改,并处罚金。作废前期的物业合同。

二 该公司在价格高于天津市物业收费标准,该公司在贵单位备案合同中的备案最低价格2.04元/每平米,且不含机电 消防 和电梯以及二次供水的费用,远远高于天津市发改委规定的最高不超过1.44元/每平米的标准,且商业机电费用更高达2.26元/平米,明显是高收费的行为。

综上所述 希望贵部门为民做主,抓紧处理这个不良物业,把该物业从该小区驱逐,并作废前期的的物业合同并处罚该物业的违法行为。

反 馈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25-09-15 是否超时: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

2025年8月28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委、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经核实,该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已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为2018133。 经与您联系,确认您反馈的问题为物业基础服务费价格不合理。对此,住建委向您进行了解答。物业服务费是依据合同约定收取,包含物业基础服务费和机电设施设备养护费。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当按照与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确定。

依据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天津市定价目录》和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发的《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商业用房的物业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行确定价格。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住建委、东丽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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