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焦* 提问时间:2025-08-19

标题:住房公积金缴纳可以不以个人实际工资为基数吗?

2009年5月到2017年6月期间,我就职的企业在缴纳补充公积金时,没有按我的实际收入为缴存基数,而是按最低收入缴存的,我想咨询一下这样是否违法违规?有什么政策依据?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5-08-25 是否超时:否

焦*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多次向您做了解释,不再重复答复。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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