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前期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与通过招标程序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年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从四个等级中选择相应级别的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并在双方签订的《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鉴于金地澜悦二期悦园小区前期物业合同已在市住建委备案,且前期物业合同经过业主书面确认后已具备法律效力,您的诉求需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市住建委)进行规范、法院诉讼或成立业主委员会签订新的物业合同等途径来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