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拿血汗钱为静海住建委、静华北苑开发商施工方过失买单
尊敬的领导,我购买了静海区静华北苑房子后验房发现玻璃划痕严重,随时有破裂的可能。经小区物业提供施工方电话我自行联系后双方现场核验问题点。几处划痕施工方都承认有问题且同意更换玻璃。小区现有4栋烂尾楼多年未动工,施工方只说那4栋楼施工时一起更换,但我询问什么时间动工,施工方不能给出时间。就以上内容,我有几个问题:1、等烂尾楼动工一起更换的话,烂尾楼什么时候动工?一年?两年?五年还是十年?2、现在开发商和施工方双方因玻璃划痕问题互相扯皮、推诿责任,就算4栋烂尾楼再次动工,用不用这个施工方的窗户还未可知。如果不用这个施工方了,届时我的玻璃怎么办?3、施工方为什么非要等着和烂尾楼一起更换,同小区有玻璃破碎的情况,不能一起更换吗?是不是想拖延时间等质保期过?
因此小区建设工作已由静海住建委接管,就此事也和静海区住建委沟通过,他们也解决不了,孩子升学在即,时间紧迫。所以请求各位领导帮忙解决,万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