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悦盛园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申请鉴定不合理
悦盛园7号楼房屋专项维修基金因投票人数不达标不在这次维修范围内,物业在提交的资料里已经统计了签字确认人数是达到标准数量的,但在审核的时候没有通过,咨询物业原有是7号楼有一人共有10套房子且签字同意,但在审核系统里认定为1人同意,导致签字人数不满足,这样的认定是否合理,(举例如果一栋楼都是一个人的,结果这个人想申请房屋维修基金且签字,这个在系统里是否可以申请成功。)2022年就开始提维修房屋漏水问题,今年终于可以维修了。结果没有7号楼,更无语的是因为这样的一个问题。希望能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