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政府欠老百姓钱不给,各种理由推脱,推诿扯皮
2002年2月5日,我与郭官屯村委会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村京津公路东侧4亩土地,租期30年,合同到期日2032年5月。2016年5月,村委会撤村建居,租赁地尚有16年期未履行,郭官屯村委会应退还租金。期间多次找村委会要求退还租金,村委会迟迟不退租金,现郭官屯村委会已被注销,故找到村委会上级部门即南蔡村镇政府,本人于25年1月与镇政府相关负责同志沟通解决此事,之后多次与该工作人员沟通,至今已八个月过去了,迟迟不给解决,一直在说走程序,不知道什么程序需要走这么久,办事效率也太慢了吧。而且于2月28日开始打12345市长热线反映此事,也未得到解决。
望领导给解决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