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25-08-06

标题:医疗电子发票已换开纸质发票后电子发票是否具有效力?

需要转财政部,票据显示为天津市财政部监制。医疗电子发票已换开纸质发票后,手里同时有印有“已打印”字样的电子发票和医院收费处换开的纸质发票原件,请问哪张是具有效力的?

反 馈

回复部门:市财政局 回复时间:2025-08-08 是否超时:否

您好,我们已责成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财政电子票据上显示“已打印”,表明该电子票据已换开为纸质财政票据,此情况下该电子票据已经失效,需凭纸质票据作为合法有效的入账报销凭证。

 

市财政局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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