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5-08-05

标题:生育津贴确定妊娠时间与生育登记时间不同,影响发放?

在建档之前自己在津心办进行了生育登记,但是月经周期不准,建档时医生根据B超孕周推算末次月经应该比真实的日期晚半个月,昨天去单位申报生育津贴,填写的确定妊娠时间就是医生推算的末次末次月经时间,这样就与生育登记的妊娠起始时间不一致,是否影响生育津贴发放?单位社保缴纳在河西区,家住宁河区,如果需要线下修改能否去居住地的社保中心提交材料?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医保局 回复时间:2025-08-0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的留言。关于您咨询的医保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就您提出的问题予以答复。

感谢您对天津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关注和支持,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医保局

2025年8月8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