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25-07-30

标题:关于崔黄口镇签署20年整改合同导致的土地纠纷

2000年跟村委会签的永久合同,当时3家一共批的6亩建设用地,我家占2亩,前几年说我家院里卫星照出红点了,说我们院里是基本农田了,不让盖房。请问我们自己承包的建设用地,也没人通知我就变成基本农田了,找村委会,找崔黄口镇政府都没人给我解决。希望您能给解决一下。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5-08-0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所反映问题涉及的合同为您父亲与村委会签订,土地调整变性是国家行为,个人无权干涉,您父亲的承包土地合同2009年已到期,承包时并未建设,其他两家已建设;2007至2009年国家土地“二调”时就已变更了土地性质,您当时并未建设,国家征地2年内不建设还需归还土地或者耕种,并且您父亲所签订的协议已经违反了《合同法》。具体土地变更详情您可向区规资局相关部门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崔黄口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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