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咨询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范围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14条规定特殊建设工程包括(九)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有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业务的车站、码头(非专用,是混用,有少量危险品装卸,绝大多数是普通货物),算特殊建设工程吗?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14条规定特殊建设工程包括(九)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有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业务的车站、码头(非专用,是混用,有少量危险品装卸,绝大多数是普通货物),算特殊建设工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