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25-07-28

标题:购置电解抛光设备是否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我们工厂以不锈钢蒸馏设备的制造为主营业务,涉及工序主要为分割、组装、焊接(含焊道打磨与抛光),计划购置一台小型槽式电解抛光设备(电解槽尺寸约长1.5m×1m×1m,含电解电源总占地小于4㎡)并使用环保电解抛光液(符合RoHS或SGS环保认证)进行设备焊接后的焊道抛光。电解抛光液因使用会部分消耗和产生杂质,仅需补充新液和过滤即可,故此无废液排放;当确实须更换时由专业危废公司转运处理。

请问如果购置了上述电解抛光设备和电解抛光液,是否需要办理环评报告书或报告表。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25-07-3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我局环评处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按工艺设备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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