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梁** 提问时间:2025-07-24

标题:物业费不按政府规定,简直抢劫

根据该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津发改价管〔2015〕541号)和《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年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津发改价房地〔2009〕1101号),关于住房物业管理费的表述,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和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的中准价格标准为:

一级物业:1.2元/平方米·月,

二级物业:0.9元/平方米·月,

三级物业:0.7元/平方米·月,

四级物业:0.5元/平方米·月,

上述价格可在中准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20%。

该规定目前仍在有效执行中,且明确适用于“政府定价”范围内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

我想问的是我们小区物业基础服务费为什么要2.48元 另外还要加1.07元的机电维护维修费用,这是谁规定的? 怎么通过招标的? 这就是你们政府和物业联合明目张胆的抢钱。

详细费用见附件。东丽区金茂智慧科学城二期东韵雅苑小区。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25-08-20 是否超时: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

2025年8月4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委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物业服务费是依据合同约定收取,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前期物业是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购房人在购买新建房屋时,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予以书面确认。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住建委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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