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吴* 提问时间:2025-07-19

标题:关于天津市财政局核定职工工资总额的咨询

?我是天津市基层乡镇工作人员,2024年7月1日发放我7.6万元生活补贴,包含2023年度1-12月份补贴4.8万元,2024年度1-7月份补贴2.8万元,现在单位正在进行公积金核算,那么2024年度发放的4.8万元(2023年度的补贴)不应计入吗?请帮我转至天津市财政局相关领导,感谢!(之前一直未给出明确说法,希望能协调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5-07-28 是否超时:否

吴*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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