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依法申请信息公开的答复事宜的再咨询
您好,我于本日收到西青区住建委2025-088号告知书,文中涉及我在6月13日向该单位依申请公开的西青区精武镇迎景园建设开发单位选聘前期物业的招投标备案资料,招标备案号:2016023信息,在盼回复数日后,给我答复以上信息不属于该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那么我想问一下,该信息是因为什么不属于该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是因为该信息本身就不属于依申请可公开的涉密信息?还是该信息不为该行政机关所掌握 无法给予公开?请予以明确解释,我将依解释进行下一步的信息收集。
贵单位作为住建相关主管机关,作为普通的民事自然人依常规的理解,目前能够想到的就是通过贵单位依法申请相关信息公开,如果贵单位未掌握相关信息,请帮忙查询我想申请的信息归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开发建设单位选聘前期物业的相关招投标手续是证明前期物业进驻小区合法性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物业法相关规定的要求,公民有权力知道自己所在小区物业的合法性,请相关主管部门对我的合理诉求予以支持,非常感谢您的帮助










